方位-地名交流3 | 含方位地理称说与方位参照
转载说明
香港《语文建设通讯》连续两期(124、125)发了三篇文章,讨论方位与地名的关系。首先是朱和海先生在124期上的文章。姚德怀先生在该文的后面写了一篇略略不同的文字,回应朱文。应姚先生的征询,史有为在125期也写了一文,但并非直接对朱、姚二文的回应,另有一些想法。把三文合起来,恰恰可以弥补多角度的看法,丰富学术讨论。这就是本公众号想法。
载香港《语文建设通讯》125期(2021.11)
史有為
本刊124期刊出两篇讨论地理名称的文章,一是朱和海先生的《绝对方位词与处所词(简称)搭配之地理概念指谬》,另一篇是姚德怀先生为回应朱文而写的《地理名称的正称与俗称》,都很有意思。朱文从汉语传统的“先大后小”的位序来指谬今日汉语中某些流行的外国地理名称;姚文则从约定俗成认识今日地名的不同情况,并以“正称”与“俗称”化解之。笔者觉得朱文填补了当今名词构成论述中的一个空缺。提出话题,就等于解决了问题的一半。原来大家习以为常的地名中居然问题多多,习焉不察!而姚文所言也在理,正所谓“习惯即合理”,不必惊奇。姚先生问我读后感,不得不写几句我平时想到的,可能不都是回应二文,还可能有些书呆子气。
“东西南北”,是表示方位的。它们只是地球在以太阳为参照下的方位。如果坐标或参照系不同,那也可能有不同的东西南北。“左右”也是一种方位,同样是不固定的,是随着观察者(人)所处位置而有不同的左右。此外,“前后”“上下”“内外”或“里外”也是一种方位,也是参照一个固定或不固定的人或物来确定,因此也是不固定的。相对而言,东西南北的固定程度比左右、前后要大了不知几倍。北京人到上海最不适应的就是方位,因为上海人只说向左向右。而上海人到北京也非常不适应,因为北京人只说向南向北。这其实是两个城市格局在语言使用上的差别。北京以中轴线为标准形成南北向和东西向的道路格局。而上海则是沿着许多大小河流建成道路的城市。除了老城厢(南市区)比较方正外,新上海的道路几乎没有一条是正南正北或正东正西的,有的还弯弯曲曲像条蛇,因此只能以自身作为参照,用左右来指方位。日本的京都与大阪也有类似的方位使用区别。笔者曾在四川马尔康藏区生活近8个月,发现马尔康话里居然没有向东、向西这样的说法,只说上面、下面,或向上走、向下走。这是因为马尔康是群山构成,生活在山溪两旁狭窄山坡上的藏民只能根据溪流的上下游来指明人或物的所在。“上、下”成为嘉绒人的强势方位词。可见方位选择并非绝对或唯一,而是从实用中来,受制于地理环境,也受制于人的应用。没有纯粹的方位,也没有唯一正确的方位。人在某种地理条件下的认知会影响着方位使用。
地理存在实际都是“体”,但放在地图上那只是点、线、面的不同。楼房、车站是一个点;江河、道路是一条线;洋、洲、国、省、湖、沙漠等是一个面。点和面又是相对的,有主观性。不同的比例尺,点就可能是面的缩小,面也就可能是点的扩大。甚至某些线都可以转化为相对的点或面。月球在不同大小的天象图里,可以是个面(球),也可能只是一个点(星星)。作为一个“点”,因为太小,内部不会去分东南西北,只能在点的外部才有东南西北之分,这是“点”与太阳作为参照系才有的方位。一个“面”,不但面外有东南西北,面的内部也会有东南西北,后者是参照了自身内部与太阳的关系才有的。而“线”只能参照线的内部与太阳的相对关系才会有“南中北”或“东中西”的区别。这样看,解释也就会容易些了。
这是一组相关的名词术语。根据汉语语法学的理解,方位字(单纯性方位词,如东、西、南、北、中)仅仅表示一种方向,有起点,却没有固定的终点。这样的方位字带有一定粘附性,不能完全独立,因此只能担任词里的限定性成分,起修饰或限定作用。但方位字在文言或古语中却也可以成为有独立性的处所名词。例如“京之西”,此“西”已非单纯方位,而是“西部”处所,有了某种大致范围。处所词是通用性的表处所词语,是涵盖许多同类地理存在后产生的,因此是个概念。鉴别处所词的标准是能在“在/去/到____”格式中出现,如:楼下、桌上、河里、城北、哪里。地名是名词的一种,是某固定地理存在(点、线、面)的一种独一份的称说符号,也称专有名词,并不含概念。正如一个人的姓名一样,人地名都只是赋予一个称说符号,并无概念可言。概念是由归纳形成的。只有归纳多个不同指称,才能抽象出概念。地名是指称地理存在的,因此有所指范围的大小。“广东”和“深圳”,广东大而深圳小。“罗湖”就更小。地名常具有多功能,一方面是赋予某地理存在的一个名称,一方面又是词汇上的一个专有名词,无概念而可以带有色彩(褒贬爱恨等),另一方面还可以成为处所词。“上海的八仙桥还在吗?”,这里的“八仙桥”只是个桥或桥名。“这一大片地区就是有名的八仙桥”,这里的八仙桥就是由八仙桥所在而对该地区赋予的地名,所指转移了,范围也扩大了。如果处于“他去八仙桥买菜了”中,“八仙桥”就有了处所词的功能。地名又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正式的,一般都进入正式文件,大都具有规定性(说明:“规定性”,原本写法定性,发现有的地名可能不到法定的程度,是习惯形成。一时找不出一个贴切的词来表达,没办法,就先用规定性来凑合一下);非正式的大都只存在于口头,不具有规定性。这些都说明其复杂性。方位、处所词、地名这三者虽相通且相辅,但细说还是有所不同,区分是必需的。
这些地理称说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有人理解地名即处所词,甚至方位也是一种处所。这就是从词汇、语义角度的考虑。地名常常有单一的和组合的。组合的就有大小之位序,汉语是依照由大到小来排序位的,如中国-上海市-徐汇区-太原路-310弄-4号。但按照语法学看,这些都是地名。方位字、处所词与此并不一样。试以【表1】表示之:
类型-举例 特点 | 单纯方位字 | 方位-处所字 | 通用处所词 | 地名/专属处所词 |
东 西 南 北 中 | 东 西 南 北 中 | 这里 左边 楼下 哪儿 | 江西 上海 中环 北长街 | |
独立 | 不独立 | 有限独立 | 可独立 | 可独立 |
界限 | 无终点界 | 界限模糊 | 有界限 | 有界限 |
是否概念 | 概念 | 概念 | 概念 | 非概念/非概念 |
方位是终点无界的,如果方位赋予了界限,就可以转化为处所。如果进一步专属化,仅仅指称一个地理存在,那么还可以转化为地名。但在汉语中它们都限于复合方位字的情况,例如中国的区域名“东北、西北、中南”与地球的“中东”地区。但这种情况很少。
“顶/底”与“上/下”虽然语义接近,却并非方位。因为“上/下”是无终点的,无界的,也即没有确定范围的,而“顶”和“底”是有界的,有范围的。由此就可以理解为何“顶”和“底”可以成为处所甚至具体事物名称。同时也可以解释为何方位成分总是辅助着另一些构成要素才能构成地名。例如:北京、东江、海南、江西、汉中、府右街、观前街、南小街。
地名中的方位成分,从吕叔湘先生开始,就已有许多人关注。有人从结构角度出发,有人从指称的范围大小与位置着眼,还有人从翻译角度考察,等等。吕叔湘认为“四川北路”应该是由“四川路+北”构成,“北”嵌入了“四川…路”,成为“四川[北]路”。这条路原先的名称“北四川路”(North Sichuan Road)可以成为佐证。这种组成格式是个新玩意儿,已成时髦。上海先行,以后各个城市都群起仿效。记得上海最初租界路名也不过是“霞飞路”(Avenue Joffre),并无霞飞中路、霞飞西路的这样的细别。二战胜利后,租界取消,被路名隔断的马路连成整条,所有带洋名的马路都重新命名。“霞飞路”这才改成了“林森中路”,1949年后又改成“淮海中路”。这种新格式是否受到类似香港“皇后大道中”(Queen’s Road Central)或别的外国命名的影响,暂无考证。香港比上海更早接受西方路名,上海又与香港关系紧密,这之间应该有些关系。至于把“北”移到“四川…路”的中间,则可能是中国人从韵律出发的考虑,算是个创造。
传统的含方位格式幸好还保留在一些老地名上,比如北京的“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和“南锣鼓巷”。它们与“四川北路”的参照系相同,都是自身内部的参照,却保留了更传统的位序形态。
北京东城区有三条路,分别叫“酒仙桥路”“酒仙桥北路”和“酒仙桥东路”。这三条路可不是连成一条线的路,而是分别两两交叉的路。它们只与“酒仙桥”有关,都以酒仙桥为参照。后面的两条路与南北向的“酒仙桥路”无关。东西向“酒仙桥北路”的构造只能是“酒仙桥北/路”;与“酒仙桥路”平行而与“酒仙桥北路”呈丁字形相交的“酒仙桥东路”也只能理解为“酒仙桥东/路”。这样的路名,在北京还不少。
在泉州,有两条平行相邻而不相交不连接的大路,一条叫“刺桐东路”,一条叫“刺桐西路”,这也只能分析为“刺桐/东路”,一条叫“刺桐/西路”。这说明,路名是复杂的,表面相同却无法掩盖深层的结构区别。同时也说明,时髦与传统可以并行不悖,各尽其能。至于这些构造的区别是构词法上的形式区别,还是语义结构的区别,那就是另外文章的任务了。
究其原因,还是参照系的关系。酒仙桥北路是参照“酒仙桥”而来,刺桐东路是参照“刺桐西路”而来;反之亦然。而四川北路或南京东路,完全是自身的内部南北或东西方向的参照。是参照系的不同才引起了结构的变动。
近些年来,大学的称呼有些异样。最初曾依照华东、华南、华北、华西的习惯,1910年设立华西协合大学,1948年设立华北军政大学,1954年前后的院系调整,合并成立华东师范大学。1977年合并成立华南师范学院,1982年又升格为华南师范大学。前些年大学改名潮,开始出现与此相反的位序,例如1999年更名而成的东华大学、北华大学;分别于2000年、2003年合并而成的南华大学和西华大学。华东/东华、华西/西华、华南/南华、华北/北华,这些形式对立的名称,实际含义却都相同。华东和东华都对应英语的East China,而华南与南华也都对应英语South China。这又是怎么回事?其中哪个是放弃了传统?这迫使我们改变习惯的思维。
“南华”与“华南”,从构成来看,似乎都是“定语+中心语”的结构。但里面的核心已经改变:“南华”的“南”依然是从属地位(以d表示),具有某种附着性。语义的中心是“华”。“华南”的“南”已经从附着性改变为可以独立成为中心语(以D表示)。“南”的地位大大提高,成为词的中心,也应该是语义的中心。“华南”可以认为是“华之南[部]”的紧缩。而“南华”更像是“南山”“西夏”一类的专有名词,而“华南”更像是“山南”一类的宽泛称呼。
举一个平行例:“东村”与“村东”。也是同样的结构,但结果大不一样。“东村”更像是一个村子的名称,是个专有性地名。而“村东”则是口语泛指的,指村子的东部,不具专有性。再换个平行例:“西京”与“京西”。“西京”完全是个非概念的地名,具有专有性和法定性。而“京西”就是个口语里随便说说的宽泛地理概念,没有专有性与规定性。从结构上看,它们与“南华”“华南”有平行关系。有平行关系者必有语义或功能的某些平行。因此,从结构上看,我们觉得“方位+专名”(A式)应该更有理由成为正式的地名,有专有性。而“专名+方位”(B式)则更像是对某个并不很确定的地理存在的非正式地名,无专有性。
以此来看,A式的“南华”类应该平行于“东村”和“西京”,内部更紧密,更适合用于专属的地名或朝代名/政权名[1]。
[1] 地理是空间,朝代是时间,政权或国家则二者兼而有之。时间常常映射于空间。二者的相关性不言而喻。因此将朝代或政权作为参考项是很合理的,是否有助于突出事情的本质,也是值得一试。B式的“华南”类与“村东”、“京西”也应该有某种平行关系,内部关系比A式为松,更适合指称临时性的或范围确定性略差的区域,容易遗留概念性。我们在许多例子中发现的确有些类似的倾向。固有地名中的A式“南华”类非常适合指称范围明确的地理实体,甚至可以指称分别独立的国家:例如曾经的西德与东德,以及目前仍如此的北朝鲜/北韩与南韩/南朝鲜的称呼。这些难道不能引起我们重视吗?以此来观察“南华”等名称,岂不要一身冷汗!看来,“南华”之类名称显然存有隐藏的语义漏洞,并不适合用来指称“华南”类的事物。这正是朱文引起我们重视的另一问题。那么英语 South China 就没问题了吗?当然也是个问题,只是被约定掩盖住了。至于B式“华南”类所指比较适合指称某国家内的一部分,当然也是一种约定。在双方位字时几乎全部是B式。但其中所属还是很错综,难以一言蔽之。
直译来的地名都是A式,但指称类型上有的却是B式(标注为AB式)。这就造成了一个错觉:与传统上的地名A式相同,其实却已进入传统B式的指称领域,这也正是朱文指出的问题。AB式是一种新的类型,因为翻译的力量,我们已经接受了,无法轻易再改变。在约定俗成下,习非成是也是个无可奈何的结果。请看【表2】所列的例子:
方位字使用 | A式[方位+专名] | AB式[所指为B式类型] | B式(专名+方位) |
单方位字(固有) | 南郑、東萊、北川 | 华东、湘西、川北 [例外]汉中 | |
单方位字(直译) | 南非 (South Africa) [2] | 东亚 (East Asia)、 北欧 (Northen Europe);南美 (South America) | 亚东、欧北; *美南 [3] |
双方位字 (固有) | 晋西北、川西北、黔东南 [4] | ||
双方位字(直译) | 西南非 (South West Africa) [5] | 东南亚 (Southeast Asia)-6、中东欧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 |
比较项 | 东村、西京 | 村东、京西 | |
参考 (朝代; 地方政权) | 西汉、东汉、南宋;西夏 | ||
结构类型·松紧 | d►N 紧 | N►D 略松 |
[2]南非原来并非国家。西方殖民者进入后才以普通的地区指称转为正式国家名。“西南非”(今纳米比亚)也是类似情况。它们似乎都是一种“得过且过”的处理,并不关心原住民的感觉。
[3]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过“美南、美北”这样的名称,倒是看见有“美东时间”。其实美东时间是英语 Eastern Time 的翻译。为了中国人,增加了“美国”这个表面成分,成为“美国东部时间”的缩减。缩减以后在韵律上是“美东/时间”,但从原文来看,则应该是“美/东时间”。现在的“美东”是韵律影响后的提取,仍然符合B式 与“村东”的语义平行。
[4]黔东南本来也是一种泛泛的地区称呼,并非法定地名。后建立自治州之后,方才将此转为法定地名。
[5]汉语以东西轴为主,而西语以南北轴为主。因此才会有“东南 vs. South-east”“西北 vs. North-west”之异。此种差异可能与西方宗教划十字符或文字笔顺有关,也与中国的太阳崇拜有关。
语言演化过程中语言接触是一个重要促发因素。直译不等于误译。即使误译也可能将错就错,成为一股演化的力量。上表中将直译名称与汉语固有名称一起来比较,就是要看看,直译到底偏离了多少,为什么汉语人一直愿意接受它们。希望我们一方面承认直译的某种正面作用,一方面又要预防其中有无可能的语义漏洞。
“村东”是处所词语,并非地名。按照字面看,“村东”有两种可能,一是“村子内的东头”,另一是“村子外的东头”。这显然是该格式本身存在的问题。以此观之,“北京西部”也是有歧义的。它可以指称北京内的西部地区,可称之为“内参照”;也可以指称不属于北京的临近北京的某些西部地区,则可以称之为“外参照”。二者所指范围不同。如果将“北京的西部”简缩成“京西”,那在理论上也一样有两种理解。现在的理解(北京内的西部)只是一种使用频次多而形成的约定。同样,“北马其顿”也面临处于哪一种参照下的尴尬。马其顿既可以是以希腊“马其顿”作为外参照而得名,也可以是分属两国区域的通称“马其顿”而作为内参照得名。因此,“华西”或“西华”在语言结构上也都留有歧义的空间。现在只将“方位+华”认作内参照的理解标准,是怎么形成的?是否应该引起另一番兴趣?其他语言是否也有这样的漏洞?这些都很有趣。我们也暂不清楚。猜想原因之一,可能是“内参照”使用机会多而形成优势项。猜想原因之二,各种“~中”,以及“~内”,都只能表示内参照。可能是“华中”在名称系统中的存在,使得整个系统都靠向了内参照。
另一种参照则是形式上不出现于该地名中,但实际是命名的背景。例如“中国”演化到现在已经成为“中央之国”的意思,这个意思的背后是以天下为参照的,属于“内参照”。在天下范围内,自认为 China 处于中央位置。该参照物并没有出现在地名中,但却明白地存在着。这可以称为“隐参照”。又如“外国”,并非正式名称,但也是“外参照”下的隐参照。我们以内外参照这两类为主,制[表3]如下:
方位字 | 内参照 | 外参照 | 隐参照 |
中 | 华中、中欧 | 中国 | |
【参考】中 | 屋中/村中 | ||
【参考】内/外 | 屋内/村内/国内 | 屋外/村外/国外 | 外国 |
东 | 华东/东华;粤东(=广东) | 山东 | |
西 | 华西/西华 | 江西 | |
南 | 华南/南华 | 河南、湖南 | |
北 | 华北/北华;北马其顿 | 北马其顿 | |
【参考】东/西/南/北 | 村东、村西、村南、村北 | 村东、村西、村南、村北 |
看起来,我们面对的地理称说还真复杂,不但涉及客观实体,而且还涉及主观判断与常常“习非成是”的习惯。不但有方位参照的各种问题,还涉及语言本身有无漏洞而漏洞又如何被掩藏的问题。不但关及自身,还要同时顾及外来的语言接触(如翻译)对本语言造成的影响。
一个语言里可以容许存在两种不同的位序或构造,只要不产生语义与语用冲突即可。语言一方面有规则化的趋向,但同时又有点随遇而安的劲头儿,往往根据不同环境而不断调整内部关系。那种规则的结构系统是一种理想,是语言发展的制衡力量之一。语言内必然还会有或还会产生另一种辅助的制衡力量,以求得动态平衡。这恰恰就是朱、姚二文所阐明的。不知这样理解是否有理。
无论如何我们得承认:世界是复杂的,语言世界也是复杂的。规则总有主要倾向与次要倾向,而且常常会换位。
2021年深秋
双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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